鹤山区认真落实《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制定了《鹤山区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严格按照民主评议、核实认可、“两公示、一公告”程序要求,对照我省2019年扶贫标准,统筹考虑贫困户退出条件,切实保证脱贫质量。同时,对“未脱贫户”“边缘户”和“脱贫监测户”动态监控,对因病、因灾或其他原因新致贫的困难群众,经农户申请、民主评议、“两公示、一比对、一公告”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,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,切实做到应纳尽纳、应扶尽扶。 推荐阅读:手机刚买来第一次充电 (正文已结束) (编辑:喜羊羊) 免责声明及提醒:此文内容为本网所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该相关信息仅为宣传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,文章真实性请浏览者慎重核实!任何投资加盟均有风险,提醒广大民众投资需谨慎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