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把医保扶贫作为主攻方向,积极落实医保扶贫政策,完善长效机制,扎实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问题。”6月17日,鹤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书琴说。
享受医保政策,参保是前提。为了确保每名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保,每年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前,鹤山区医疗保障局都会积极与区扶贫办对接,掌握全区贫困人员数量,及时落实参保资助。该局2020年度定额资助和全额资助5509名贫困人员,共发放资助金23万余元,做到了辖区贫困人员应保尽保。
针对参保的贫困群众,该局积极落实住院五重保障(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大病补充保险、医疗补充保险、医疗救助)。鹤壁集镇西杨邑村参保贫困人员秦公平患有慢性肾病,去年住了5次院,共花费4.5万余元,医保范围内费用为40639元,补偿费用为40393元,补偿比达99.39%。“参保的贫困群众医保范围内费用补偿比平均不低于92%。”李书琴介绍,“另外,贫困群众在鹤山区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先诊疗后付费,出院时享受五重保障‘一站式’结算。”该局2019年共补偿贫困群众4530人次,补偿金额为1600余万元;2020年以来共补偿贫困群众751人次,补偿金额为210余万元。
慢性病政策涉及面广,如何确保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政策呢?为此,鹤山区医疗保障局增加慢性病鉴定频次,随时接受申报材料,申报者满5人即开展集中鉴定,组织医疗专家上门为对疑似慢性病老年人进行鉴定;与区扶贫办联合开展慢性病政策落实专项行动,逐户逐人筛查健康状况;对持慢性病证的贫困群众通过补偿台账查看其就诊情况,对超过半年无补偿记录的逐人核查原因。
为了确保贫困群众政策落实无遗漏,该局建立了三大类13种工作台账,涵盖参保政策、住院五重保障、慢性病政策等方面;对外公布两部业务电话号码,方便贫困群众办理业务和咨询政策。
“疫情期间,我们通过‘网上办’‘电话办’‘放宽办’‘延期办’等举措,降低了疫情对参保群众就医的影响,在参保信息确认、转诊、慢性病就诊等方面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。”李书琴告诉记者,“下一步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服务好贫困群众,为实现全面小康做出医保贡献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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